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东平县公安局委托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40人,其中定向退役士兵12人。 二、辅警身份性质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别:男性(职位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年龄:18-35周岁(1987年6月6日-2004年6月6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学历:高中(中专)以上(具体学历要求见《东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及语言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八)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有爆破、狙击、擒拿格斗、军事五项、无人机应用、防化、网络技术、多媒体制作等特长的人员,特殊人才及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开始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截止时间。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东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邻二楼),电话:2828836。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2份);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后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笔试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将划定及格线,低于及格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九、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测、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配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期间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到东平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2300-32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辅警统一配发辅警服装、食宿免费。 十二、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东平县龙山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828836、0538-2075053 附件: 1.《东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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