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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请问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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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在港基文化园买的房子,签合同是在10月份。我们合同上没有写明到底谁交暖气天然气开口费,到时候谁交呢?

我记得前段时间看到过你们关于天然气开口费的回复,说2010年7月1号之后的好像就不用交天然气开口费了,是吗?
谢谢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1-2-23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合同在2010年十月份
发表于 2011-2-2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很有代表性,类似这种情况,要看该项目是否已交纳暖气天燃气配套费,以何种形式交纳。详情请咨询规划或公用事业部门。谢谢您。
 楼主| 发表于 2011-2-2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你们不是说过,从7月1号开始不用交了吗?请再次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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