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根据山东省的实际情况,除省属高校外,不安排省外高校在山东省进行高职对口招生。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后,高校不得随意变更,也不得在政策之外提出特殊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山东中职生考大学,只能选择省属高校。 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驻鲁之外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可不做分省计划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应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若对艺术类本科有关专业的投档比例有要求,应在报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另文说明。未经我省批准同意招生的院校将不予公布其艺术类招生计划,不给予投档,擅自进行招生宣传或组织专业考试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此外,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统考外语语种限制。擅自提出特殊要求的我省将不予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