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从民政局了解到,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自谋职业证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凭资格证书和缴费有效凭证到民政部门报销50%的培训费,属于[/COLOR][/COLOR][/COLOR][/COLOR]市直的,可以减免全部的培训费用和职业技能考核签订费用。
据悉,城镇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会与其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书,发给《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书》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退役士兵如果属于市直安置的,补偿金标准为基数2万元,每服役一年增发2000元,属于各县市区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不仅能凭资格证书和缴费证件报销50%的培训费,而且,如果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娱乐广告业、网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之日起,3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税务登记工本费、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我市对2006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即将开始,市直将采取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市直退役士兵进行安置。请符合市直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于l0月18日至20日,持退役证到市政大楼c3007房间报名。 [/COLOR]
有意参加市直退役士兵双向选择、供需见面会的企业(不分性质),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10月23日前与市退伍军人安置办联系。
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地址:市政大楼c3007房间
电话:6991695
摘自中国泰山信息网[/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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