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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停电5天了,银山小区还没有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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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房管局:

      5天前整个银山小区都停电,其他住户陆续都已修好;就1213号楼没修好,昨天才找到原因,说是电盘损坏,维修加务工费2万多元,平均每户交299元(搞什么心理价位,不就是300吗),物业太黑了,一月交这么多物业费都干嘛去了,楼道里又脏又乱,花两万多?都有啥呀!加了多少水份???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52条规定看到: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维修防护究竟是不是供电部门的责任?要想弄清维修变电箱究竟属于谁的责任,首先要明确这项设施的所有权属于谁,如果所有权属于供电部门,理应由供电局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所有权属开发商,则应由小区物业在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负责维修。  

发表于 2011-5-9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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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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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该小区配电设施属小区物业,供电公司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查验,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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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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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用电合同中供用电管理产权分界点为配变T接点,供电公司只抄表收费到配变关口表,居民抄表收费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由于物业欠费,供电公司根据《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对物业公司下达了欠费停电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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