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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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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物权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了,作为普通老百姓,很想知道什么是《物权法》,《物权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我们怎样利用《物权法》来维权,现简要介绍一二,以期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给物权下了一个概括性定义,即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
首先明确的是《物权法》的重要意义。有学者称,《合同法》和《物权法》是市场经济的两只车轮,而《合同法》早就于1997年10月1日生效,现在时隔8年之后,《物权法》终于付诸实施,这应该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换一句话说,《物权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法律体制基本建立起来了。
其次是《物权法的》使用。1、明确物的归属,这个规定在《、物权法》第一条的立法目的中就明确规定。古人云:“万人还矣,一人获亡,  者悉止,分家故也”。通俗一点说,《物权法》的作用就是定纷止争,就是明确了“物是谁的”的问题后,也才能发挥物的作用。
2、发挥物的效用,有古语云:“有恒产者有恒心”,即是如此。只有通过立法,保证自然人及一切市场主体有受法律保护的所有权,才能鼓励人们去创业、奋斗,去积累财产。民富了,国家才有可能强大。
3、巩固和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物权法》秉承了原有法律的原则,明确了土地、自然资源、文物、铁路、电信等重要基本资源和设施,归国家所有,明确了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益的职能。从而,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稳固地位。
总之,《物权法》的出台,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物权法律制度,从而使国家、集体个人的物权及与物权相关的财产得以固定和保护,也使得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们积累的合法财产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这也正符合《宪法》修正案中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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