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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城管之"赞"
城管不仅不应该取缔,而且应该加强!!!
怎么加强?还应该把人们的吃饭的口也管起来!
因为把人的口一管起来,小摊小贩的东西没人买,小摊小贩自然也就消失了。-----这叫做“从源头上”治理小摊小贩!!!
你可能会问:那人岂不是要饿死?!
------那也不见得,人家众多公仆们都没买小摊小贩的东西吃,人家活的很好啊!
人家公仆从不到露天吃东西,我们应该学习公仆们,我们老百姓为什么这点觉悟都没有呢?!
比如,郑州夏天就曾不准在大街上卖西瓜,这是老百姓的耻辱!
为什么还要政府替我们操这份心?为了城市没瓜皮,为了眼睛面上的干净,我们老百姓应该主动不吃西瓜啊!!!
但是实在忍不住要吃,怎么办?----可以到宾馆里去吃啊!!!
人家公仆们都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老百姓,素质太低!
难怪人家说我们中国人没教养!!!
都象公仆们,那多有教养啊!!
既然没自觉性,那就请政府加强城管,把人吃饭的口也索性管起来,------这样,城市会很文明,眼睛会很清静,小轿车出行也更方便的!
不信,试一试啊。------改革,要创新嘛!
要敢于尝试!!!
比我们发达的西方国家没城管,比我们落后的朝鲜越南没城管,但人家城市市容都很好。
有人说小摊贩引起交通拥挤,
如果交通拥挤,又如何可以经营做生意???!!!
即使交通拥挤,也应该由交通警察而非城管来管理!!!
城市市容最大的破坏者,恰恰就是城管!!!
人家纽约,巴黎,韩国首尔那么大的国际都市,都是允许小摊小贩生存的,知道不知道!
流动摊贩可以展现一个城市的活力,你懂不懂!
人家纽约市长彭博曾下令,甚至允许固定商家占用人行道整整一米,你知道吗!
小小天门县城,你搞什么穷讲究!
口口声声要讲事实求是的中国,为什么要养几百万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城管????!!!!-------拿钠税人的钱去养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寻衅滋事的城管!!!!
至于垃圾清扫,那是环卫的事,大家什么时候看见城管队员清扫了????!!!!!!
当然,至于小摊贩引起的交通,卫生方面的问题,应该由交警,工商等部门处理,而不是由什么城管,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你知道吗!
天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学雷锋标兵”、“十大标兵”魏文华先生,仅因拍摄城管队员非法施暴,在五分钟内被数十名城管队员当场打死。此事已引起相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相信会有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但如何从制度上防止此类悲剧重演,防止更多的平民乃至优秀共产党员再遭毒手,就成了全社会尤其是执政党必须考虑的重大议题。作为法律学者,我希望本文能够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不妥之处,也希望各界给予批评。个人以为,当务之急是必须坚决彻底地卸掉城管的武装。
一个政权要维持社会秩序,必须借助于一定程度的暴力,以惩治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各法治国家,可以合法行使暴力的机构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军队,其二是警察。前者对外,后者对内。而我国目前可以对平民合法行使暴力的机构,除了警察,还有检察院、法院、武警,暴力已有泛滥之势,如今各地又以各种形式变相武装城管,使城管演变为另一支可以行使暴力的机构。据报道,一些地方的城管不仅配备棍棒,而且开始配备PDA终端、防刺背心、头盔、防割手套、辣椒水……武备越来越重,暴力趋势越来越明显。
各地武装城管的主要理由是,城管执法对象尤其是小摊贩,经常暴力抗法,不武装城管,难以完成执法任务,自身安全无法保障。本人近来花了一个多月时间研究城市的摊贩经济。研究的结果是,摊贩大面积暴力抗法完全是因为政府管理失当所致,而非人民有暴力的天性。摊贩经济并非我国独有,它是市场经济的有效组成部分,全世界范围内摊贩经济大量存在。即以笔者现在身处的韩国为例,在街道两边以及地铁站台,你可以随时发现小摊贩。由于国家很少强制驱逐,小摊贩有稳定的经营信心,秩序良好,环境卫生。
就我国而言,由于社会处于大转型时期,失地农民、下岗工人、失业学生数以千万计,摊贩经济就成了许多人生存的最后希望。如果没有摊贩经济,这数以千万计的失业人群中,将有很大一部分会沦为盗贼或抢匪。作为执政者,必须清醒地看到,摊贩经济已成为社会安全的一个重要保障和底线。然而,我国社会几十年来,不给摊贩经济以合法的身份,不纳入秩序化管理。法律驱使着数百万的城管与数以千万的小摊贩在城市的街头,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巷战。街头暴力不仅严重影响政府形象,而且引起人民群众对政府的高度不满。客观上,摊贩经济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而法律上却一直视其为非法。摊贩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借助暴力;城管为了应对暴力,不得不借助暴力,导致全社会暴力升级,形成恶性循环。
武装城管的第一危险是养成政府官员懒惰心理,对于社会存在的普遍矛盾,不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来研究出科学的对策,而是将问题简单化,依仗暴力而不是科学来管理社会。对社会矛盾不是尽量疏导,而是强力压制。
武装城管的第二危险是暴力失控。城管部门在请求配备武装的时候,总会信誓旦旦地承诺,一定会严格管理队伍,合法行使暴力。然而,全世界的经验表明,权力一旦到手,必然导致滥用。美国社会向以民主和法治著称,尚且不时传来警察滥用暴力的丑闻。以中国目前的民主和法治现状,城管滥用暴力不仅已成现实,而且很可能愈演愈烈。即以天门市为例,在城管办公楼显要处,张贴着“五不准”,而实际下起手来,心狠手毒。法律党纪,徒具虚文;人权观念,俨然天上,而我国各地的城管队伍已经数以百万计!
武装城管的第三危险是,城管队伍很有可能沦为地方官员的“地方军”,如同“地方团练”。从法理上而言,公安部门属于法律创制的政府序列。国家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地方官员若想假借公安滥施暴力,尚有法律和制度上的障碍。而城管队伍是各地基于城市管理需要,自行创设的行政机构,国家法律层面上地位未明。对其行使暴力,既无法律规定,也无法律约束,只能靠自我约束和自觉。一旦地方官员作恶,几乎可以毫无障碍地借助城管滥施暴力,使其成为“地方团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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