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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698779

全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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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5-11 17:05
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13-5-13 15:53
2423423546546
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11:25
说梦
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20:28
过去的评聘分开就是个呲毛的事。已到了解决问题的时候
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20:30
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20:45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21:38
会解决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5-14 22:10
2012年以前聘任的也签责任书才公平。
匿名  发表于 2013-5-15 06:28
一个学校就剩了几十个待聘的,看看怎么解决这批人?!
匿名  发表于 2013-5-15 11:55
相信领导会为待聘教师考虑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5-15 18:26
二、岗位类别、名称及等级

  中小学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

  中小学管理岗位名称使用干部人事管理部门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名称。按聘用(聘任、任命)的职务对应相应级别的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1.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正高级教师一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二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师一级岗位、高级教师二级岗位、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教师岗位为员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已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行业指导标准中明确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没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参照主系列岗位名称格式确定。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三至五级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名称原则上沿用现岗位名称。

匿名  发表于 2013-5-15 18:35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中小学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岗位的设置应与单位的性质、发展规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相符合。

  (二)岗位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同类别、等级间的岗位不得相互挪用。中小学教师不得为设岗随意调配,流动。
  (三)中小学岗位设置要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四)同一类别层级的中小学,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等不同,在规定的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内,岗位设置适用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应有所差别。

  (五)对规模小、人员少的中小学,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学校岗位设置(调整)方案。

  (六)高级岗位应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要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七)幼儿园的各类岗位设置比例,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岗位设置核准部门具体确定。其中,中、高级教师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可按不高于小学的下限执行。


匿名  发表于 2013-5-16 16:32
匿名  发表于 2013-5-19 16:18
匿名  发表于 2013-5-19 19:20
周末愉快!
匿名  发表于 2013-5-20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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