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钱择校滋生教育腐败
研究人员发现,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目前在我国各大城市虽具有共性,但情况仍有很大差别。21世纪教育研究院近几年每年对我国35个主要城市公众教育满意度进行调查。从2010年的结果来看,关于中小学择校热的状况,公众认为“非常严重”、“比较严重”超过八成的城市,包括西安、武汉、沈阳、北京、南京、郑州、南昌、石家庄、银川、太原等。关于“小升初”教育机会平等状况的评价,北京市列倒数第二,在直辖市中,不仅远远低于上海,也低于天津和重庆。
从政策梳理可以看出,北京市一些早在1995年、1998年就被废止的中学入学方式和入学标准重新抬头,成为正式政策,如保送、推荐生政策变身为“推优”。
同时,通过电脑派位就近入学的比例越来越少,各种形式的“小升初”方式不同程度地成为权贵子弟的专用通道,上名校越来越成为家长金钱和权力的竞争,甚至一些学校明确提出“考家长”的要求。
公开的以钱权择校不仅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而且助长学校热衷创收、唯利是图的行为。择校费、共建费管理存在较大漏洞,有些学校在将共建单位和学生数量报送区教委时,采取高收低报的方式,截留费用,单独设账,用于学校的额外开支,使得名校的教育腐败案件频发。
据西城检察院2011年6月公布的调研报告显示,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多表现为中小学校长利用负责招生的权力,私自招收编外学生,侵吞单位账外款。据海淀检察院统计,从2006~2010年10月底,共受理涉及中小学在职人员的举报线索32件32人,其中涉及违法违纪的线索17件,涉及职务犯罪线索15件。后者包括贪污线索7件,索贿、受贿线索4件,挪用公款线索2件,其他职务犯罪线索2件。据了解,举报线索主要发生在招生等领域,且被举报人多为“一把手”,校长、书记有11人,约占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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