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646|回复: 20

[已答复] 规划局回答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3 22:09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有事要找你们反应,信合家园楼房,2009年年底开始挖槽施工,我们作为信合家园的后邻居,听说他们要建设一座6层楼,看他们挖槽距离离我们楼房太近,没有给我们留出相应的遮阳距离,我们去阻止,遭到威胁,紧接着我们又到建设、执法、信访部门去反映,他们说你们回去等结果吧,我们听了几个部门的话,没再上访。2010年眼看着楼房建到4层了,我们去问建设局,他们说没事他们手续批下来了,批的五层不会遮住你们的阳光,你们放心回去等吧,这次我们这一等,施工的日夜不停的建 5678层很快就起来了,8层上面还有一个一米多的小起基,我们彻底失望了、、、、。现在我们后面的4层楼是座90年代建设的老楼,没通暖、没通气,(另外,我们小楼东面的老事业局办公区,龙腾建筑公司买下正在建17层高楼,以后还不知道建成啥样)。现在的信合家园的超标建设存在严重哦遮阳问题:我们的12层楼一天到晚不见阳光、3层少有一点阳光、4层有一天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阳光。领导我们楼上住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每天好像生活在“阴曹地府里”,终日不见阳光,这事怎么办啊?请领导百忙之中来我们这里看看吧,给我们个说法,我们老了,寒冷的冬天我们需要阳光!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4 10:32
该拆除多建部分,要不你们冬天搬到他们楼上去住,夏天再回来。
发表于 2011-12-1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苦的百姓,谁来解救。东平人也没人顶啊。可惜我只有心没有权利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真是个两难的事啊,县城要发展就要搞建设,搞建设就要难免影响一些原有老旧房屋所有者利益。
首先要考虑老楼居民是否有合法产权,如无产权,就是不在规划内的违建,挡了阳光也没办法。如果有合法产权,被挡了采光就不应该。
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搞建设的时候初期,就要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影响严重的,要统一规划,一并拆迁改造。如果老楼居民不同意拆迁,就要告知其新楼盖成后可能对其产生的影响,在老楼居民知情后仍不迁的,那就可以不考虑对其影响继续施工了。那种只图自己舒服不顾别人死活的建设行为,是流氓行为,是强 奸行为,应该鄙视。试想,你的楼前也不顾你的采光强硬建高层楼房,你作何感想?
以上为个人意见,欢迎探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普通帖也要审核后才能通过?真费劲。不能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5 10:46
确实不该放松监管,按照手续规范建设,对违法建设也不能视而不管,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同时追究办事人员不作为。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5 21:41
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同时追究办事人员不作为
发表于 2011-12-18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9 15:23
决采光问题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9 18:57
file:///C:/Documents
发表于 2011-12-22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取暖的帖子真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11-23 08:30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