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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建设局请不要玩文字游戏!建设规划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是不是等同于已取得合法建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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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http://bbs.sddp.net/thread-364519-1-1.html 此帖子已锁定,无法回复。故另开个帖子质疑!

一,以一个普通常驻市民的惯性思维判断理解,龙山花园好像只局限于东山路以东的范围。请给大众普及一下龙山花园规划设计的范围,四周的分界线。重点是路西卫生局传达室南的这点地块到底是否属于龙山花园的规划范围!
二,‘建设规划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是不是就等同于在这个地块建个三层楼已经取得了建设许可及合法的审批手续?
三,如果已经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建设及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在发放许可证之前到没到现场考察?考虑没考虑先建的北邻的遮荫、通风、消防、地基安全、滴水檐等法律和风俗规定?请把允许开发商建设的合法批准文件的文号及内容公开,以便大家明白。同时,恳请发放批准文件的领导,给我们北邻解释一下批准的法律依据和合理解释(为何常理不应该批准的批准了?)
四,你们要求开发商将相关资料公开,‘相关资料’是指具体什么资料?都包括什么?(常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与相邻居住的住户有个协商或者知情权?该知情的我们现在啥都不知情,更别提什么协商了)
五,相关材料在适当位置公开,‘适当位置’是指哪里?常规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公开?公开多长时间?请明示,以便我们去查证。
六,如开发商没按照你们的要求公开‘相关资料’,有没有后续的管理及处罚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批准了,那真是有点欺负人了。我们传达室是平房,先建,他们的三层楼建成以后,把我们的窗户挡的死死的,更别提什么滴水檐、采光,消防什么的了。这要在农村,这种欺负人法,是要拼命的!
希望审批的领导三思慎行,别因此而丢了饭碗!!!
明显不合常规和常理的事,如果成了,其中一定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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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归纳一下:建设局发没发《建筑许可证》?该不该发?如发了,请给我们解释一下发的理由!!!!!!!;如没发,请及时制止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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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平建设局 于 2012-7-2 15:58 编辑

这位网友您好,经查,该处开发地在规划范围内,并已要求建设开发单位将相关规划批复情况在开发地予以公开,并向附近群众作好解释工作。目前,县城区内各类建设行为均要符合东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应及时办理相关建设施工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视为非法,并承担相应违法责任和风险,供您参考。欢迎举报各类非法、违法建设,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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