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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泰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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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政发〔2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告产业在促进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号【20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广告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市目标,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以先锋创意为动力,以高新技术成果为支撑,大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广告市场主体,调整优化广告产业结构,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健全完善广告产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广告产业市场化、现代化发展,全面提升广告产业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用3到5年的时间,发展一批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产业群体,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有竞争力的广告创意园区(基地)和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打造一批广告著名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广告业商标,到2015年全市广告经营额力争达到3亿元左右,广告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培育一批广告龙头企业。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先进技术、主业突出、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广告企业。鼓励优势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和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整合广告经营资源,扩大市场份额。积极推动市内知名大型企业与广告企业的合作,带动广告企业提高业务水平,拓展发展空间。重点扶持山东泰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泰安闪亮登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泰安海逸风广告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发展。
   (二)发展新兴广告产业。在巩固报业、广播电视、出版、等传统广告产业媒介的基础上,以互联网、有线电视、数字化、多媒体等高新技术为依托,积极发展电子网络、数字出版、数字传输、动漫游戏、新型广告装备制造等新兴广告产业,重点培育一批创意独特、科技含量高的新兴广告企业,推动网络广告、移动电视、楼宇视频、手机广告、LED显示屏等新兴广告媒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推广环保型广告材料,支持开发低成本的替代广告材料。
   (三)扶持影视、音乐动漫、平面广告、创意制作。广泛开展广告创意活动,扶持重点广告创意设计企业发展,积极发挥创意在广告产业中的核心作用,在影视音乐动漫平面创意制作发行和广告衍生产品的开发上,多出精品,推动广告产业、市场、资本的对接,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积极发展户外广告。科学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网上审批系统,对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实行备案制度。弘扬绿色广告理念,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发展新型户外广告媒体。科学设置户外广告,确保与市容景观相协调,突出城市风格,彰显城市个性,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五)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广告。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主管部门职责,整合和利用各类资源,构建公益广告良性发展机制。落实和实施公益广告减免税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公益广告的策划、创意、制作和刊播。支持公益广告作品评优工作,从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列支部分资金奖励公益广告优秀作品;提高公益广告的刊播比例,公益广告发布量应不少于广告总体发布量的3%,发挥其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先进文化、塑造城市品牌形象方面的作用。
(六)创新广告经营模式。认真研究旅游、房地产、金融、通讯、汽车、物流、商业、矿产、特色农产品等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发展与广告紧密相关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公共关系、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形象设计等延伸产业,构建“大广告”合作经营模式。
   三、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管理。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准入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得作为广告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投资创办广告企业的,注册资本可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性广告公司注册资本可降低到3万元。组建广告企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由5个放宽至3个,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至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放宽至2000万元。允许依法租用或自用家庭住宅为广告企业住所,房屋开发者或实际所有者出具的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及合法安全使用的文件(材料)可视为办公场所证明允许以公司股权出资设立新的公司,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设立广告企业的,其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积极支持广告企业使用冠省行政区划和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转制后的企业名称,可使用原单位名称(去掉主管部门);允许广告企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使用表明其广告产业内容和经营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文化传媒”、“文化传播广告创意制作”、“广告传媒”、“广告产业”等字词;允许连锁广告企业使用总部字号。新办广告企业根据企业税收缴纳和同级财力情况给予重点扶持。广告企业在办理年度检验和工商登记事项时,依法从快从简办理。
   (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广告费支出,除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经营单位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有关条件且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广告经营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符合有关条件且不超过企业年工资薪金总额的25%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企业以股权、期权等形式给予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符合条件的,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优惠。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广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残疾人、城市困难人员、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等7类人创办的广告企业,按规定享受各类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广告企业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广告企业,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利率优惠。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广告产业发展特点的贷款融资方式和相关的保险服务、支持广告企业用市场运作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鼓励重点园区(基地)、重点龙头企业通过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将拟上市广告企业纳入全市上市企业资源后备库,享受“泰安市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等政策扶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广告业发展,鼓励外资投资广告企业,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引导广告企业实施股权质押、债权质押、动产抵押贷款,开展广告企业驰、著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为广告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扶持广告园区(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培植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打造配套功能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文化创意、广告影视音乐平面创意制作、广告会展、动漫游戏、多媒体广告新兴产业园区,努力建设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广告创新园区基地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园区(基地)。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园区(基地)的广告产业项目,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或补贴。对涉及重点广告产业园区(基地)拆迁、改造、建设等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对入驻重点园区(基地)、预期经营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五)优化广告产业发展环境。凡未列入国家和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广告经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集中监测、联合通报、典型违法广告公告、信用监管和违法广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广告监管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建立健全虚假违法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维护广告产业良性发展的市场秩序。加强广告发布前的行政指导,发布中的动态监督,发布后的跟踪管理,采取建议、劝告、提示、警示、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加快广告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市上下联动、标准统一的现代化信息监测系统;完善广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虚假违法广告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预防及处置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六)提高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中小型广告企业加快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资质好、经营规范的中小型广告企业,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引导广告经营单位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民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及广告资质等级认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广告企业,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奖励。加强与国内外广告业的交流合作,把参与国内外广告市场竞争,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培育驰名商标、提升广告业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内容,积极融入国内外广告产业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告业发展,将其纳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广告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管理职责,完善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工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金融、物价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广告业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全市广告产业快速发展。
   (二)健全广告产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广告业调查统计制度和广告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广告业调查统计方法和指导体系,加强广告企业广告数据的统计申报和管理,定期对广告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核实检查,切实提升广告业信息统计和预算的系统性、权威性,为宏观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准确、完整、及时的数据服务。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建设广告监管和自律信息发布共享平台,为宏观监管和广告企业搞活经营提供信息支持。
   (三)积极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广告创意人才。大力推进广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科研机构实施广告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广告人才队伍。在知名广告企业中,探索建设广告实践基地,建立和丰富广告经营管理人才库。积极推进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实现广告人才信息共享,促进人才良性流动。
   (四)强化行业组织在促进广告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发挥广告协会在行业服务管理、引导行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广告协会建立广告企业信用评价和企业资质评级体系,规范广告行业秩序,提升广告行业形象。
泰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发表于 2012-7-20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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