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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梯门镇石河王村村干部放款50万追不回来,都是谁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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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8月25日我村民反映村干部挪用集体公款50万,放高利贷无法收回,镇领导长期不处理,昏倒在县长接待办公室。
      村民不明白,村账镇管,村干部要想取款,集体必须有正当理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其用途要亲自考核,审批签字,50万对农村集体来说不是小数目,梯门镇领导是怎么审的,怎么考核的,村民反映强烈,长达一年之久,镇领导又为什么不处理,不调查?难道这样不违法吗?难道等出了人命,曝了光,才有人管吗?难道设立双代管是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难道梯门镇领导包庇村干部真的无人管吗?县领导为什么不亲自到村里走访调查?这50万追不回来,都是谁该负责任?
匿名  发表于 2012-8-29 17:44
z
匿名  发表于 2012-8-30 11:17
体制
匿名  发表于 2012-8-30 11:26
体制就这样,有规则但是摆设。
匿名  发表于 2012-9-30 16:26
这年月农民最值得同情,流血流汗不说还得养着大批的贪官!农民朋友不知何时才能卸下重任。
匿名  发表于 2012-10-10 23:29
发表于 2012-10-3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梯门镇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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