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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咨询计生局有关准生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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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计生局有关领导:
        您好!
        我是2011年9月领取的结婚证,因暂无生育打算,所以一直未办理准生证。近日有朋友说,领取结婚证后必须办理准生证,否则每超过一个月就罚款五十元。咨询一下,有无此规定。
          另外,我户口为州城集体户,媳妇户口为泰安市以外户口,如办理准生证,能不能在本县办理,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谢谢!
匿名  发表于 2012-8-31 21:42
第一胎,男女户籍处镇计生办都可以办理,准生证无所谓早晚,建议你早办,没有罚款的规定
发表于 2012-9-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一胎准生证)的程序:
双方到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本人婚育证明,填写提出申请;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孕前优生检查;到乡级计生办参加培训,申领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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