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
年度思想工作总结和工作鉴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师训科),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文教科,局属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
为切实抓好对全市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动态管理体系,根据《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泰办发[2006]8号)规定,近期组织开展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年度总结和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完成现有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统计表。统计表见邮件附件。
由各县市区人事科(师训科、文教科)和学校办公室(人事处)负责。
2、完成个人思想工作年度总结。总结要包含四个部分内容:师德情况、工作情况、培养带动其它教育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或教师)专业成长情况、下年专业成长和人才培养带动计划。标题统一为“2012年度思想工作总结和下年打算”,宋体二号字;标题下署名,格式统一为“XX县市区XX单位 XXXX(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泰山名师、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名校长、泰山功勋校长等称号名称) XXX(姓名)”,楷体四号字,单位为现工作单位,称号为最近最高称号;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距固定值30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厘米;正文下空两行,第三行右对齐落款时间,时间为完稿时间。A4纸打印。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要求字数2000字以上,泰山名师、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名校长、泰山功勋校长要求字数3000字以上。
由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本人负责。
3、完成工作鉴定。标题统一为“2012年度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鉴定”,宋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距固定值30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厘米,正文要说明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姓名、年龄、职务、现从事工作及工作量、师德表现和主要业绩、培养带动教育人才情况、主要优缺点等;正文下落款单位和时间,并加盖公章。A4纸打印。
由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所在单位负责。
4、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的所有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统计、总结、鉴定工作,局属学校负责本校内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统计、总结、鉴定工作。
5、各县市区需将辖区内泰山名师、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名校长、泰山功勋校长的总结、鉴定和现有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的材料由各县市区自行存档。局属学校需将所有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总结、鉴定和现有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KB3269@163.COM
6、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
年度总结和鉴定是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缺项即视为考核材料不全,过期不补。
联系人:孔博 联系电话:6991878,13053830325
泰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