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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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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0-20 21:53 |阅读模式
请问一下农村大病给予扶助是真的吗 我是接山的 为什么不给办理 请领导给予答复
匿名  发表于 2012-10-21 11:29
发表于 2012-10-22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已开展多年,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其他因患重大疾病,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过重,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人员。对以上人员按照医疗救助政策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救助。办理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委会调查、乡镇核实、县民政局审批。所需材料:本人申请,身份证明;村、乡镇调查核实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人;住院病历;新农合报销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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