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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政府对教育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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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将在2008年前对省内16个贫困县进行免费义务教育试点,由省财政补贴每个学生的学费支出,拨款直接到县。应该说,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广东省的这一举措是在改变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方面所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


     一个国家要走出贫困,一定要搞义务教育,改变数以千万计的孩子和他们家庭的命运。而义务教育、特别是免费义务教育主要靠的是政府的投入,这一点也是世所公认。我们国家在毛泽东时代,就基本为中国人提供了近似于免费义务教育的机会,扫除了大量文盲、提升了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就连在八年抗战中,也不能不承认一个事实———在即将亡国灭种的危难时刻,当时的国民政府除了军费之外的第二大财政开支,居然是教育,而且针对的就是那些无家可归、交不起学费的学生!

  但令人遗憾的是,时代发展到了今天,与其他国家比,中国的教育开支却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是联合国规定标准的三分之一,列在全世界倒数的几位,比非洲穷国乌干达还低。至于免费义务教育的水平则远远不及印度这样的“落后”大国。而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今天的所谓教育投入上的短缺恰恰是在我国GDP总量快速扩张、税收和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发生的。再用“我国经济不发达”“财力不足”等理由来解释已经难以说得过去了。据新华社在年初的报道,近几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都要比上年有所减少。这意味着,在广东省加大对普通基础义务教育投入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却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幅减少了“相对”教育投入。
  这种对比和反差所折射出来的事实其实很简单———加大教育投入的主动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他们可以增加投入、也可以避而不做。因此,指望每一级政府都像广东省政府那样有动力(更重要的是也有财政能力)去主动积极地解决教育投入问题,并不现实。笔者以为,关于教育投资的法律规定必须进一步完善,增强对于政府的制约能力。把任务变为义务,让善意转变为职责。
  目前《教育法》对于政府的教育责任的规定太不明确,对违反规定的政府行为,也无有效的监督和惩罚机制。例如,1996年制定的《教育法》规定全国教育开支不得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6%,但近10年来这个数字仍然在2%左右徘徊。而一路攀升的学费又把沉重的教育负担转嫁给家长们。
  相形之下,其他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更多、更有保障,并不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更加善良,而是在政府之上设有多种相关的、政府不得不去执行的配套法律,以保证教育投入能够得到执行。韩国、挪威、美国、日本都设有非常具体的针对政府的义务教育法律。这些法规定得细而又细,并且对政府行为有现实的威慑力———如果这些经费不能落实到位,那么不但在下届选举中必然被选民抛弃,就连反对党、司法机关、上级政府都会找你的麻烦。
  只有在一个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得到尊重的社会里,义务教育的本意才能真正体现———所谓的“义务”,不仅仅是人民的义务,更是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在这个意义上,虽然我愿意对于广东省以及其他各级政府对于基础教育的不断努力而衷心致敬,但还是期待着有一天,我们不必再为政府执行了它所颁布的法律而欢呼。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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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5-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2# 往事随风



多谢斑竹的支持!!!
发表于 2009-5-4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发表于 2009-5-6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他国家比,中国的教育开支却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是联合国规定标准的三分之一,列在全世界倒数的几位,比非洲穷国乌干达还低。
===============
撅起来啦
发表于 2009-5-8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美味螃蟹 加帖在 猫眼看人
2009-5-8 12:04:43
(节选)

1994年,朱XX看到一方面是庞大的居民储蓄额,另一方面是萎靡不振的国内市场。他决心刺激消费,于是就有了教育改革、医疗改革、房地产改革。因为这些都是必要消费,弹性小,所以人民必须买单。消费是刺激上去了,但后果更严重。

“甩负”就成了....的主要工作。..要甩掉国有企业的负,于是不惜...产业工人几十年的默认契约,致使百万国有企业工人下岗。..要甩掉教育的负,财政对教育的支出大幅度减少,于是学校只好自己想办法,教育收费越来越高,..教育便向穷人关上了大门。..要甩掉医疗的负,于是医疗收费越来越高,穷人便越来越看不起病。..要甩掉住房的负,于是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房价在地方..和房地产商的合谋操纵下,渐渐成了老百姓的噩梦。
发表于 2009-5-8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文来自于<猫眼看人>论坛“脱?还是不脱?”一文第 33488 楼.  如不妥,请删除.  别无他意.
发表于 2009-5-2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5418辛亥革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2009-5-18 10:22:06        

只有取消全国统一高考高校才能够拥有自主招生权,各个学校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师资力量和学术水平制订入学标准:
自认为是一流大学的可以制订招收天资优秀学生的入取标准,
自认为是二流大学的可以制订招收天资良好学生的入取标准,
自认为是三流大学的可以制订招收天资平平学生的入取标准!

因为没有了全国统一的入取分数线,所以学生只有达到所报考大学的入取标准才能够入学:
自认为天资优秀的学生可以报考一流大学,
自认为天资良好的学生可以报考二流大学,
自认为天资平平的学生可以报考三流大学!

如此,全国的高等教育资源得到了理论上最合理最高效的分配,全中国的考生也都得到了与自身能力相比配的教育资源!
发表于 2009-5-2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提交者:5418辛亥革命 加帖在 猫眼看人
2009-5-18 10:10:08

再跟你們说一遍,大学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招生那是大学自己的事情,完全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的!就是台湾这样的小地方,其大学招生方法都是不断变化和改进的!但是无论怎么变,大学享有的这个自治权是不能变的!哈!


在我们中国人制订的教育制度下,台湾地区早就普及了高等教育!在模仿苏联的教育制度下,大陆至今还有比例高达50%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学!哈!

那50%的初中生大多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他们连高中都没有机会读,怎么可能有更多的机会去读大学呢?所以说,这样的见解不过是经不起推敲的臆断而已,实在没有什么现实依据!我们出来枪毙高考,其根本目的就是让我们中国每一个年轻人都能够享受到充足又优质的教育,而不必再为争抢现在这样质次价高而又有限的教育资源而打得头破血流!哈!
发表于 2010-11-2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12-2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12-27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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