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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贵和小区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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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2 11:16 |阅读模式
和花园小区供暖24一平方100天,但是规定是供120天,这样的物业严重私吞业主钱财,而且房间温度也打不到16度,请关注  谢谢
发表于 2012-12-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贵和花园小区(财政局西邻)的业主,理应受到更好的服务;可惜不明白――为什么别的小区的水费是2.80元一方,而我们却要交3.10元一方?但是物业却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更让人气愤的是:要你用自来水,每个月就得多加2方的损耗,我家若用1方水,就得交3方的水费,用2方水,就得交4方的水费,除非你不用水。电费也是如此算法:只要你用电,每个月就得多加2度的损耗,除非你不用电。
请物价局告诉我们老百姓,东平县的水价到底是多少,随意加水耗、电耗应不应该?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忙解决,贵和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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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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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12-5 09:14
没空
匿名  发表于 2012-12-5 18:22
和花园小区供暖24一平方100天,但是规定是供120天,这样的物业严重私吞业主钱财,而且房间温度也打不到16度,请关注  谢谢
发表于 2012-12-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供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集中供热方式有两种:
一是由光源热电公司负责循环水直接供热。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关于循环水供热价格的批复(东价格发[2009]16号),按供暖面积计费:居民供暖24元/平方米•季;按热量表计费:居民供暖49元/GJ。收费按建筑面积或供需双方认可的计量表为准。供热时间120天,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按供暖面积计费,若供暖时间不足120天,按照居民供暖0.20元/平方米•日价格和实际供暖天数据实计收热费。        
二是由物业管理单位采用管道蒸汽通过换热站转换供热。根据东平县物价局关于调整供热蒸汽销售价格的批复(东价格发[2008]31号),居民供热采暖蒸汽销售价格每吨为145元。小区通过换热站转换供热价格和供热时间,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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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3 14:32
从未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责任应有谁来负?也没见你们处罚过那个物业?
匿名  发表于 2013-3-3 17:35
呵呵 牛逼到物业上找去 骂了隔壁的 在这叫唤什么  你有本事拿把菜刀把他们废了  不然就他妈闭嘴 !
匿名  发表于 2013-3-3 17:37
游客224784 发表于 2012-12-5 18:22
和花园小区供暖24一平方100天,但是规定是供120天,这样的物业严重私吞业主钱财,而且房间温度也打不到16度 ...

我日你姥姥  你家16度怎么不到物业上来 滚孙玩意  
匿名  发表于 2013-10-9 14:17
一看就是物业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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