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广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东宁公路升级改造为省道,促进两市三县经济大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议案中提到的东宁公路与《泰安市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主干线路网中的“横三”——宁阳县伏山至东平县彭集段路线走向基本一致。该路段现为县乡公路,我市东平、宁阳境内路段分别于2003年、2007年改造完成,改造标准为二、三级公路,目前路况良好,且均已将该路修到汶上界。济宁市汶上境内路段为三级路,其中,军屯至曹营段于2011年完成改造,宁阳汶上界至军屯段未改造。近年来,我局和东平县交通运输局、宁阳县交通运输局以不同形式多次就打通这一路段与济宁、汶上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对接,但一直未能高标准打通该道路。目前,济宁市拟规划建设一条从汶上军屯乡向北跨大汶河接我市境内S331泰商路的公路。我局将积极与济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做好连接路线的改造,形成连接东平、汶上、宁阳三县的新干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省道规划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将该路纳入省道规划改建应由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目前,我省尚未对省道路网进行调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济宁市交通主管部门,一并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力争使该路纳入国省干线公路规划,争取早日实施升级改造。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可 0538-850736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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