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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小区楼房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允许出售、入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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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6 11:41 |阅读模式
咨询  谢谢
匿名  发表于 2013-1-9 20:15
难为人家了哈哈。。。
发表于 2013-1-1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小区楼房在未建成前出售需要办理预售许可证,方可出售。预售许可证办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县房管局窗口。详情可向县房管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关注,欢迎您继续提出更好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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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16:08
没经过竣工验收合格     应该是不允许入住的   一旦因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呢
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19:57
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业主已入住户或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或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且已入住户的比例达到25%以上,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匿名  发表于 2013-1-10 20:11
答复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匿名  发表于 2013-1-11 13:32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交付业主使用的多的多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1-12 17:21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
匿名  发表于 2013-1-12 20:03
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业主使用。
匿名  发表于 2013-1-14 17:12
应该是不允许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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