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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东平县梯门镇李所村借农网改造乱收费为什么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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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5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县纪委:
     梯门镇李所村村两委干部借农网改造乱收费,明知故犯,明目张胆,违反减负政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块电表150元到300元不等,加上已收的60元,共收13万多元,超收近10万元,既不给农民负担监督卡,也不给正式发票,连白条也不打,名副其实的搭车收费。
     农网改造需用民工,40元一天,可以理解,村民可以接受,可是多收10万多元,村民难以接受,李所村农网改造应村务公开,村组长说,工钱是偷发的,帐也是偷算的,彼此不知领了多少钱。村干部利用多收的钱大吃二喝,喝醉了还骂村民不听话,支部委员甚至恐吓威胁7组村民。
     东平县纪委监察局发文《五项措施确保农民减负政策落实到位》(附原文),明确指出违反此规定的,县纪委,县监察局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梯门镇党委2012年7月18在东平党务公开网上发表《梯门镇三项措施为农民减负保驾护航》(附原文),明确指出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减负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关于做好梯门镇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省市多次下文减负政策“实行一票否决制”,这么好的政策,这么好的措施,李所村民向县纪委,向纠风办反映后,两个月了,又是怎么处理的?梯门镇党委政府又是怎么处理的?越反映,李所村村干部收的反而越大胆,越理直气壮,镇主要领导都打电话批评原村干部拒交的行为。
      缘来李所村乱收费有后台,难怪李所村一年来乱收费无人管,无人问。
     尊敬的县纪委亲自查查吧,打打苍蝇,说不定能拍到老虎!

东平县五项措施确保农民减负政策落实到位(附)
一.是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严格按照“自愿有偿、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收取农村经营性服务费用,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劣质、高价收费,禁止将公益性服务由无偿变为有偿,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设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集资、乱摊派等行为。
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向农民收取筹资费用和筹劳代金,一律凭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和省统一专用票据。
三.是 严禁搭车收费。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和筹劳代金征收政策,禁止其他一切“捐资”活动。
四.是规范使用范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筹集的资金和劳务进行统筹、平调或挪用;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开展达标升级活动。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专款专用。
五.是严肃征收纪律。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一切损农、坑农、害农的违法违纪行为;妥善办理农民负担信访案件,严禁推诿扯皮。
对违反上述五条规定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严肃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梯门镇三项措施为农民减负保驾护航”(附)
WWW.DONGPING.GOV.CN   2012-07-18   来源:梯门镇   作者:  【大 小】
今年以来,梯门镇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负惠农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构建减负工作长效机制,千方百计推进农民减负工作的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年初,梯门镇下发了《关于做好梯门镇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了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镇长、副镇长任副组长,镇财政、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管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该镇与各村签订了201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村设立了农民负担监督员,镇政府统一颁发聘书,聘书规定了监督员的权利、职责、义务,进一步完善了减负工作的机构。
完善工作责任制。梯门镇健全制度,实行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并把这项工作列入镇、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紧紧围绕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工作制度上使减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落实惠民政策。梯门镇加大国家对农民种粮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及村级运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2012年小麦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全部落实到位,惠农卡及资金全部下发到农户手中,2012年度全镇共落实小麦面积5.3万亩,补贴金额53万元,全部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使党的惠农政策真正成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东平县开展农民负担拉网式检查(附)

发布时间:2012-11-30 作者:井立义 


  为对上半年省市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日前,东平县减负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兼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前提下,对全县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这次检查按照“通过账目记录,摸清农民负担实情”的 定位进行。根据事前制定的方案,检查组先后奔赴14个乡镇(街道),对每个村居近年来,特别是2012年以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进行详细查阅,将发现涉及农民负担的问题记录在案,疑问较大的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代理中心会计、村级报账员、两委负责人以及业务关联人员等当面解释清楚,确属侵害农村集体和农民权益的会计事项,分别给予了停止侵害、调整实施方案、退回款物的处理。检查组在对各乡镇(街道)情况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向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和经管站人员进行反馈,就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东平县减负办)
农民负担卡有关政策规定(附)
1、村级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项目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项目受益人口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筹劳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非劳动力年龄段每人每年筹资不得超过15元,严禁违反规定向非劳动力筹劳。(鲁政办发〔200623号)。
2、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课本费。只收取作业本费,小学12年级每生每学年15元;小学36年级每生每学年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30元。(鲁政办发〔200465号)
3、农民建房收费指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①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20元,由农民自愿选择。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财综字〔20045号)
4、沿黄地区征收水费不得超过省物价局、水利厅、减负办核定的终端水价最高限价标准,按每亩次向农民征收,对用不上黄河水的村庄和群众,不允许分摊水费。(鲁价格发〔20073)
5
、种粮农民享受的小麦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必须按规定标准和时间,发放到农户,严禁截留、抵顶、挪用。
山东省农民负担举报电话:0531-8235284567866088            
负担卡使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印制本卡,每户一卡,用以登记向农民收取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生产性收费。
2.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按规定和程序审核备案。农民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必须按卡收取,并出具相应的专用票据,以资代劳必须农民自愿。
3. 农户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应持此卡登记和结算,经办人登记签章后及时交还农户。
4.向农民收取的各种费用,必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开具规定票据,否则视作乱收费行为,农民可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农户缴纳的一切费用都要在本卡中详细填列,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妥善保管好此卡和有关缴费票据,以备查验。
匿名  发表于 2013-1-25 09:05
鼓掌
发表于 2013-1-2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镇党委政府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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