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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名仕佳苑因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为什么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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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21 16:23 |阅读模式


如题,建设局还监管吗?
发表于 2013-3-22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名仕佳苑已建成建筑至今尚未验收手续,我们已多次催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整改,尽早办理。自获得预售许可后,即可开始销售在建或已建成商品房,何时入住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协商决定,您如果觉得不放心,尽可等待住房竣工验收过后,再决定是否入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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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22 11:21
看样子也是有困难啊。开发商是不会等到竣工验收过后再交房的,他们就是为了挣钱啊,越早让业主们入住,越早收钱啊。业主们就应该等各项交房手续办理完后再接钥匙、交房。购房合同里不是写得明明白白吗,明明知道房子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为什么还入住啊??再说啦,购房者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您进自己的家时,大概不会咨询别人:“我是否应该进我的家?或者,我进我的家时您怎么不拦住我?!”。
发表于 2013-3-2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提醒,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力度,在实际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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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3-22 15:52
请住建局发挥职能作用,不要渎职。另外,竣工验收是建设系统的职责吧,不验收使用是违法行为,也有住建局负责纠正。
匿名  发表于 2013-5-2 10:39
真明白
匿名  发表于 2013-5-2 15:50
匿名  发表于 2013-5-3 15:47
匿名  发表于 2013-5-5 12:48
发表于 2013-5-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开发商应及时提请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规划、消防、档案等单位进行单项验收或综合验收,在各项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材料报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备案。未办理竣工验收前能否交房,关键是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讲,都需要至少单体竣工验收,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如您的购房合同中未注明此项内容,由不在此列。为促使名仕佳苑尽早办理工程验收,县住建局已先后多次催促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得到开发商的积极配合,因此至今尚未办理完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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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5-7 09:09
竣工验收是建设系统的职责吧,不验收使用是违法行为,也有住建局负责纠正,最起码住建局也得将案子转交执法局执法吧。要不违法谁知道和纠正呢。
发表于 2013-5-7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该案件早已函转县执法局做进一步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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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5-21 11:33
竣工验收是建设系统的职责吧,不验收使用是违法行为,也有住建局负责纠正,要不要建设局干么,那不成如里啦!
“网友你好,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开发商应及时提请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规划、消防、档案等单位进行单项验收或综合验收,在各项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材料报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备案。未办理竣工验收前能否交房,关键是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的,一般来讲,都需要至少单体竣工验收,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如您的购房合同中未注明此项内容,由不在此列。”
“未办理竣工验收前能否交房,关键是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的”
“未办理竣工验收前能否交房,关键是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5-21 11:36
“未办理竣工验收前能否交房,关键是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的”
“未办理竣工验收前能否交房,关键是看购房合同如何约定的”
发言人代表建设局回答目的是想抛开建设局的责任,没想到是不懂么、无知。
匿名  发表于 2013-5-21 11:40
杀人是否犯罪,主要是看双方是否达成协议,病人是否安乐死,主要是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5-21 11:43
请彭宏局长认真组织建设局干部职工学好国家有关规定。
                       赵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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