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翻供否认吸食K粉
李俐称满文军证言失实
庭审中,检察官侯爱文询问李俐是否吸食过K粉。李俐干脆地回答说“没有”,她自称有鼻炎,对粉末东西过敏,所以不曾吸食过。
检察官说,警方当天起获的毒品中包含K粉,李俐在此前的多次供述中,承认自己吸食过。“没有,真的没有。”李俐说,在派出所接受讯问时,她得知尿检中氯胺酮(K粉的主要成分)呈阳性,所以她认可了。
随后,检察官宣读了包括满文军在内的多人证言,他们都表示看到李俐吸食过K粉。满文军的证言说,他看到李俐和两个朋友坐在包房的角落里吸食K粉。一名吸毒者供述,自己在包房里给了十多个人K粉,其中包括李俐。面对丈夫和朋友的证言,李俐坚决地说:“他们的证言是不符合事实的。”检察官出示的毒品检验报告表明,她的尿检中氯胺酮呈阳性。李俐看完检验报告后说:“我是个相信科学的人,所以当时认可了吸食K粉。今天在法庭这个庄严的地方,我想把事实说出来——我确实没吸食过。尿检呈阳性,我也觉得奇怪。”
检察官说,是否吸食K粉,并不影响对李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只是作为考虑的情节,要把此事弄清楚。李俐当庭翻供,说明认罪态度不是很好。
对话·李俐
感谢公安机关抓我
法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吸毒的?
李俐:今年4月,朋友王冰洋带我出去玩,告诉我吃点摇头丸能解酒,我就吃了。此后还吸食过几次。
法官:满文军生日那天,你们有没有吸食毒品?
李俐:没有,绝对没有!
法官:公诉机关指控你犯有容留他人吸毒罪,你自己有何辩解?
李俐:40岁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非常不应该的。我深深知道这件事对家人造成的危害,对自己的危害……我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但是我勇敢面对,接受法庭对我的处罚。
法官:庭审最后,你有什么最后陈述吗?
李俐:我想感谢公安机关,在我陷得不深的时候将我抓获。我真的非常后悔,愿意承担过错。恳求法庭从轻处理,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很丑陋。
事件回放
2009年5月18日,李俐为了庆祝生日,在COCOBANANA预订包房,邀请40多位朋友参加聚会,同时准备了摇头丸。
5月19日凌晨,朝阳警方接到举报突击检查,将李俐夫妇等人带走。
6月3日,满文军行政拘留期满释放。
7月10日,朝阳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李俐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