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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 泰山啤酒 ” 杯泰安市泰山山地、公路自行车邀请赛赛事规则
为迎接祖国六十周年华诞,以及作为我市开展“全民健身日”运动的系列活动之一,顺应我市发展、繁荣“旅游文化名城”之建设局面,打造我市群众体育品牌项目,特举办此次赛事。
一、主办单位: 泰安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泰安征途单车运动俱乐部 时速单车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路线:
2009年10月10日 上午8:30 —15:00
比赛路线:环山路(观光路)西段
男子公路组、男子山地A组、男子山地B组:
起点:市政广场东侧望岳东路北行→环山路起点(西行)→桃源路(折返东行)→环山路(东行)终点
女子山地组:
起点:市政广场东侧望岳东路北行→环山路起点(西行)→终点(桃源路)
四、竞赛设项:
男子公路组: (只限公路车) 18-50岁
20KM
男子山地A组:(只限山地车)限18-35岁
20KM
男子山地B组:(只限山地车) 35岁-55岁
20KM
女子山地组: (只限山地车) 18-50岁
10KM
五、竞赛规则: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须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三)参赛车自备,比赛必须使用所参赛项目规定的用车,赛前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四)参赛车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五)比赛用山地车轮胎规格必须达到26寸 × 1.5寸以上规格,可以使用光头胎。
(六)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时必须将号码布按赛会要求正确佩戴。
(七)比赛时必须始终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或途中摘掉头盔的,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保持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参赛,遵守比赛规则和大会纪律,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
(九)比赛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原地处理,其他选手和本队人员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与本组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参赛运动员于10月10日上午6:30—7:30在比赛现场签到处签到、检录,8:30开始比赛。签到处将在赛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签到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
(十一)获奖运动员必须出席赛后的颁奖典礼及按照颁奖仪式领奖。
(十二)安全提示:所有参赛车运动员在比赛时要量力而行,控制好车速,不要冒险、注意安全。在下坡及弯道骑行中控制速度,眼睛要注视前方,切勿低头骑行。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者的性别不限、国籍不限,年龄应在18岁到55岁之间,身体健康,并确定没有患不适宜参加单车比赛的疾病的单车运动爱好者。本比赛不接受未成年人报名参赛。
2、现役专业运动员(含退役未满三年)如果参赛不计比赛名次,不颁发奖品。
3、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本人负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9月10日—10月7日
2、报名费用:
每人收取30元报名费(含保险、号码牌、饮用水等费用),除主办方原因取消比赛外,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3、报名方式:
(1)本市参赛运动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报名,同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并在免责书或保证书上签字。另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报名地点:泰安 GIANT 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时速单车)地址:泰安市七里装饰材料城对面往北100米路东 电话:0538-8298963 13583844395
泰安征途单车俱乐部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29号 电话:15805380567
0538-8197376
办公电话:0538-8227106
(2)外地选手参加比赛,通过网上报名,详情登陆http://www.bike968.com/在网络上下载报名表和免责书,认真填写其中选项,并在免责书上签字,将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一同寄到泰安市东岳大街129号,泰安征途单车俱乐部,主办方确认其身份后将在网上或手机短信通知公布其参赛资格,报名费需在确认后3天内汇入指定账号。中国银行:开户地点泰安市 账户号:6013826009001739796账户名:郑玺。本市选手不能通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8-8197376
0538-8298963 13583844395
联系人:朱兆山 郭子豪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公路组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 2600
元,第二名 1600
元,第三名 800 元,第四名至第十名 100 元。
(二)男子山地A组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 2600 元,第二名 1600
元,第三名 800 元,第四名至第十名100 元。
(三)男子山地B组录取前3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 2000 元,第二名1000
元,第三名 500 元。第四名至第十名100 元。
(四)女子山地组取前3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金 2000 元,第二名 1000 元,第三名500 元。
八、其他
(一)主办方不负担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事项费用。
(二)起终点设有免费饮水站,比赛途中饮用水自备。
(三)如遇暴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进行。
(四)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
九、裁判员由泰安市体育局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泰安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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