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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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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受理范围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二、受理材料(一)填具的《乡镇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二)申请函原件1份;(三)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1份;(四)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1份;(五)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含附图)复印件1份(除不占用土地的管线类项目);(六)已取得的《www.xiaojie888.com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仅限须编制修建性详规的建设项目)(七)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八)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1份;(九)消防、环保、人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材料原件1份;(十)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施工图原件1份和符合报建要求的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文件数据标准);(十一)《南通市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原件1份及总平面定位图原件2份;(十二)含用地范围外各50米范围1/500—1/1000南通城建统一坐标系现势地形图原件1份及其电子文件;(十三)经办人员现场踏勘、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三、相关说明(一)证件名称:《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二)证件有效期:在《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一年以内未动工建设的,其《www.chinesezangao.com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确需延期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延期。(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前验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所确定的内容建设。(四)承诺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自同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限内作出决定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延期通知书》。(五)不计入办理时限的情况:在作出许可前,需公示、听证、联审、民意调查、报上级机关审批、报规委会讨论的项目,所需时间不计入规划许可办理时限。www.versapierce.com
发表于 2013-4-1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注及提供的外地有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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