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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斑鸠店镇焦村党员全是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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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4-27 20:57 |阅读模式
斑鸠店镇焦村党员、大队老干部及书记的岳父母全吃低保,民愤极大,望领导管管
匿名  发表于 2013-4-28 10:19
全县都一样
发表于 2013-4-2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谢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凡持有当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低保标准2000元/年•人)的家庭,经申请、审核、审批后,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与家庭成员身份无关。
对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斑鸠店镇民政办调查核实,符合低保条件的,保留低保待遇,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予以取消。欢迎你拨打县低保局举报投诉电话:283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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