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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弘盛华庭物业管理及售露天停车位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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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6-7 21:08 |阅读模式
    弘盛华庭小区物业8个小时行政班之后出现的一些情况就找不到人了,8小时以后物业电话就没人接了,虽然有保安值班,但是保安人员只负责安保,其他的事根本就不管(比如停水停电),物业这样的管理合格吗?


    开发商私自售卖本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建设的自动停车位及露天停车位,这样合法吗?
    请房管局领导关注此事,给弘盛华庭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如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我们所有业主要求更换物业。
匿名  发表于 2013-6-8 15:11

发表于 2013-6-2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弘盛华庭物业管理属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议定。服务标准的实施过程由开发建设单位监督。
对于物业服务有分歧,业主可向开发建设单位反映解决。现已责成物业公司将个人电话公示各楼,24小时服务。
    2、弘盛华庭自动车位在业主入驻前,开发商已将其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出租。对于租金的使用我们将督促开发企业符合相关要求。
更换物业可结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相关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替广大业主行驶业主大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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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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