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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杭州花园 电费上涨 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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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6-18 16:39 |阅读模式
东平县物价局 发表于 2013-5-23 09:31
您好,供电价格属政府定价,定价权限在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

既然定价权在省级以上的部门,你们物价局就该拿出解决方案。而不是告诉我定价权在哪里!!
涨电费只是小试牛刀,不能惯物业公司习惯性涨价这个毛病。

再次声明一下,业主委员会的名单要公布。什么时间开会 开会的内容 要要公布。 业主务员会 开会通知旁听了的人也要公布。


匿名  发表于 2013-6-18 16:42
关于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小区的问题,而是所有老百姓民生大问题。
匿名  发表于 2013-6-18 16:44
涨价这个问题不是小事,而是民生大事。 县里的相关单位应该重视,为老百姓办事,是你们的职责。
匿名  发表于 2013-6-18 18:33
涨价这个问题不是小事,而是民生大事。 县里的相关单位应该重视,为老百姓办事,是你们的职责。
发表于 2013-6-25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一是供电企业直接管理抄表到户,产权分界点在户外计量表处,电损耗由供电企业承担,供电价格执行政府定价。二是产权分界点在小区变压器接点处计量的,供电企业抄表到小区总表,然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用户的电费,变压器及其下端线路损耗由各用户分摊,供电价格根据损耗大小据实收取。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经调查,杭州花园物业公司加收电损耗的问题,是通过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代表对本小区供电量及电损耗进行核算后,确定向用电户收取电损耗。
目前,该物业公司已将业主委员会关于同意物业公司加收电损耗的意见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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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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