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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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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6-29 10:26 |阅读模式
麻烦社保局同志,本人城镇户口,无业,26岁,想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哪里办啊,是政务大厅还是户籍所在地,另外说明一下本人户口在新东岳,不在那里上班,人家根本不落落俺,啥事也不给办,一找他们就叫俺往外起户口,咋办啊
发表于 2013-6-2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一、 东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具有我县城镇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居民。1、老年居民(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人员);2、成年居民(男18-59周岁、女18-54周岁的人员);3、未成年居民,即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未在校少年儿童;4、其他符合条件的非从业城镇居民。
   二、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县城区域内的成年以上居民、未在校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居民,由所在户籍挂靠部门或单位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统一到县社保局办理审核确认。
    2、各乡镇辖区内成年以上居民、未在校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以及其他居民,由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统一到县社保局办理审核确认。
    3、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托幼机构的学龄前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组织参保登记和缴费。统一到县社保局办理审核确认。
    4、居民或学生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填写《东平县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重残人员(重残等级达到一级和二级的)需提供县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低保对象的,需提供县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的,当年度按一般居民缴费。
    咨询电话:28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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