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明湖中学老师办补习班校长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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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22 20:41
请何局重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3 14:37
个别副校长素质太差了不是东西
匿名  发表于 2013-7-23 16:27
新华视点:【习近平:转变作风要打破“围城”】习近平说,这两天看了不少东西,接了地气,颇有收获。转变作风就是要打破“围城”、“玻璃门”和无形的墙,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接接地气很好。一枝一叶总关情。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4 09:05
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5 15:05
不管
匿名  发表于 2013-7-27 12:34
县委领导,教育系统的干部应重新尽快调整,暑假期间一定完成,避免影响教育工作。
匿名  发表于 2013-7-27 12:37
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7 12:38
什么是作秀,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28 15:54
身为明中刚毕业的我来说,深知明中张久民校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45
县委领导,教育系统的干部应重新尽快调整,暑假期间一定完成,避免影响教育工作。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52
齐鲁名校长邱国牛
邱国牛同志,男,1964年生,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东平教师进修学校,后任教导处主任、副校长,2002年调任东平第三中学校长,2005年10月调任东平县实验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中专高级讲师.2006.09 泰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泰山名校长”称号. 2000.06 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进个人”称号.1995.10 泰安市教育局授予“泰安市数学学科教学能手”称号.1991.09 东平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1994.09 东平县教委、人事局授予“优秀教师”称号.1996.09 东平县教委、人事局授予“优秀教师”称号.1999.09 东平县教委、人事局授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001.06 中共东平县教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2003.11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优秀校长”(高中)称号.2004.11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优秀校长”(高中)称号.2004.07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2005.09 东平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2006.03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2006.09 东平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个人”称号.2007.03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教育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7.04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2007.09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优秀校长”称号.2008.03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8.04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首批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称号.2008.09 东平县教育局授予“优秀校长”称号.2008.09 东平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个人”称号.1998.06 省《职教与成教》编辑部、省职成教论文评委会授予“论文一等奖”.2008.12 主编的特色校本教材丛书《牵手爸妈 快乐成长》由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书号:ISBN 978-7-5309-5402-7)2008.12 主编的特色校本教材丛书《家校携手 奠基未来》由天津教育出版社出版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6:05
干部应重新尽快调整
匿名  发表于 2013-7-31 16:11
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负压奋进、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发生明显变化,整个教育系统风清气顺,“崇尚学问、勤恳敬业、严谨正派、奋勇争先”的教育风尚已经形成,全县教育事业正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快车道,相信东平教育的明天更美好
发表于 2013-7-31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湖中学的能人还真不少里!!办班的的特多!1大都分布在明湖中学附近,有的还在职业中专!!望县纪委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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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1 16:32
不抓几个典型,杀一儆百,不处理几个就制止不了,也看不到何局长的坚强决心。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09:16
问责官员免职被指成“带薪休假”

  据新华社电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山西襄汾溃坝事故中被撤销党内职务的原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以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身份出席了一个公开活动,这一消息也得到了山西省委统战部官员的证实。

  从2009年开始,舆论对官员问责制度的关注焦点从“下台”转为“上台”。许多落马官员悄然复出,甚至官级得到提升。

  多官员问责被免后“合规”复出

  近几年来,以免职为代表的问责有被滥用的趋势,甚至被网友称为被问责官员“带薪休假”的代名词。梳理过去几年一些问责免职官员的经历发现,出事――免职――冷却――悄然复出――舆论质疑――回应合规――不了了之,成为他们的轨迹。

  制度为复出留下较大操作空间

  尽管已经有十余年的历史,但是免职并非一个单项制度,而是散见于各个制度、规定里,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6个文件。

  记者了解到,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用免职“处理”违纪干部,很容易为他们的“复出”打下伏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过去,免职基本上是一个职务变动,并不是一个处分。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免职后没有另行任用的话,就成了处分。

  云南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尹向阳也认为,现在免职有时全凭领导意志,也不经过任何程序,随意性很强。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则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除了“一年时间”的硬性规定外,“实绩突出”等规定为相关部门和人员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现代政治文明体系下,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一般微乎其微。“我国的被问责官员大量复出,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状况。”

  “不能上面打招呼就重新上岗”

  2012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进一步规范问责方式,完善被问责干部复出的程序规定”。

  不少网民表示,并不反对问责官员复出,而是质疑复出程序是否合法。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问题官员终身禁止复出的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不能出了问题就不用了,而且有些问责官员本来就是代人受过。

  “官员犯了错,不是不可以复出,关键是看怎么复出。”在尹向阳看来,有必要就免职专门出台制度,对什么情况该免职、免职的程序、复出的时限和程序等进行规范。

  “官员复出要经过人大讨论和说明,而不能仅仅是‘上面打招呼’就重新上岗。至于谁提议其复出,也要一并进行公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犯了错误的官员要重新上岗需要先取得民众的谅解。可以有一个仪式,在这个仪式上进行诚恳的道歉和检讨。

  案例

  2008年5月,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立勇赴福建考察,在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该局人员仍在武夷山等地游玩。事情曝光后,邵立勇被免职。一年之后,邵立勇以威海市工商局局长的身份再度露面。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任命未违规。

  2012年1月,由于女儿吃空饷,原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被免职。3月20日,忻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杨存虎任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忻州市新闻办有关人士表示,杨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干部任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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