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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坑苦农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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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0:45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2]9号
六、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各地要建立县(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建立县(区)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0:56
何也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03
这个孩子做事绝,早晚都会出事。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07
广大家长团结起来,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12
卖枣的遇见卖碗的,早早晚晚................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16
必须得顶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1:20
也真是的,现在谁管农村人民的死活,开学前新招教师不分,年度了才分支教教师,开学后先把农村好教师抽走。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9:06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2]9号
六、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各地要建立县(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建立县(区)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
匿名  发表于 2013-7-29 19:17
教育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师[2012]9号
六、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各地要建立县(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机制,建立县(区)域内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支持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探索实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07:32
果断回帖,如果沉了就是我弄沉的很有成就感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09:04
教育均衡何在?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2:38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6:48
今后再评审职称,必须在有空岗的前提下进行!玩意!!!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9:37
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
匿名  发表于 2013-7-30 19:38
这个孩子做事绝,早晚都会出事。
匿名  发表于 2013-8-1 15:56
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啥东平教育,把农村的老师招到城里,农村的孩子倒霉了,要想上好学,就得到城里买房子,坑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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