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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杭州花园物业违法收取停车费难道真的没有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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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1 09:37 |阅读模式
杭州花园停车费的收取问题已经闹了两个多月了,不管物业的对与错,难道政府相关就不能出面协调解决,难道只有房管局在网站重复政策就完事了。即便是根据房管局给的政策,也可以看出物业公司明显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不知道哪个部门去管!!哎!!!
匿名  发表于 2013-8-2 08:52
杭州花园从七月二十来号才开始弄得车位吧,上访也就十几天的事。闹来闹去也是交了,不过也方便回来转着找车位了。不是说一年公布资金使用情况,视目以待!
发表于 2013-8-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2010年9月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县物价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制定和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行为;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如果您对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任何异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拒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
  (四)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义务的,经业主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
     
     尊敬的业主,政府各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我们一定会尽我们责任解决我们份内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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