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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文件何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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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8-8 13:40 |阅读模式
《东平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何时执行?文件上没有说明?再就是“缴费由定点医院从财政部门拨付的个人门诊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并在医院台账、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手册上记录签章。”这个个人门诊费是多少?我是个七级伤残军人  ,领导能不能说明一下!

发表于 2013-10-22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东平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已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应优抚对象要求,门诊费每年8月份左右打到个人账户。七级残疾军人门诊标准为150元。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到优抚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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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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