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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公告]公安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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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通知!

公安部近日将对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理整顿, 大家请在所有的帖子内容不要发布涉及政治,反动,色情等内容帖子,谢谢!

(1)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号令及信息产业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随时检查管理情况,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近日某ICP的论坛中出现有关台湾政治的帖子,被罚款1.3万元,同时导致该ICP访问量下降并且其网站内容受到更严密的监控。

  在此提醒各位版主,加强对论坛帖子的管理力度,论坛一旦有关台湾的政治(包括政治人物)、社会或者映射台湾政治、社会的帖子,一律立即删除。 国务院292号令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另据公安部日前通知,公安部牵头组织的网络扫黄行动将开始,此次行动的规模之大,决心之狠,都是以往的例行检查所不能比的,而且最关键的事情在于,此次检查的尺度,将不像以往一样,将暴露的图片,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而是将“凡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并严厉查处。
内容[/ALIGN]
发表于 2005-7-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Re:[注意]公告]公安部通知!

偶好怕怕哦
发表于 2005-7-1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Re:[注意]公告]公安部通知!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行的正站的直怕个鸟!
发表于 2005-7-13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Re:[注意]公告]公安部通知!

有理走遍天下......公安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镇压人民的,政府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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