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086|回复: 9

[已答复] 投诉 昂立郡邸违规 燃气、暖气等开口费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3-8-13 20:38 |阅读模式
      请问:在购房合同上已表明房价,在标价之外购房合同上又让购房者自己缴纳燃气开口费 、取暖开口费等费用;开发商这种做法是不是不对?购房者应怎样维权?请局领导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谢谢!!!!!
    自2012年以来,是怎样规定的?我们这个小县城是不是是一个“独立王国”,国家的法规政策我们东平的公用事业局不执行?请局领导落实落实在落实!!!!请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推脱;回复要对的起县府领导给你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对得起公务员这一称呼,对得起纳税人的工资。  谢谢
发表于 2013-8-14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为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房地产开发商,谢谢您关注我们的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8-14 18:20
市政公用事业局 发表于 2013-8-14 17:53
这为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请咨询房地产开发商,谢谢您关注我们的工作。

我们对网络发言人的回复十二分的满意,感谢您的回复
匿名  发表于 2013-8-16 15:10
东平小区都收,除非开发商给免吧
匿名  发表于 2013-8-16 15:28
游客101951 发表于 2013-8-16 15:10
东平小区都收,除非开发商给免吧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商品房经营企业销(预)售商品房应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契税、房屋维修基金除外)。   
匿名  发表于 2013-8-17 09:44
游客101951 发表于 2013-8-16 15:10
东平小区都收,除非开发商给免吧

这是不允许的,很多小区已经都不收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8-17 18:14
不应该收得!!!以前没有政策管,现在已经明文规定不能收,可是有些小区还是乱收费
匿名  发表于 2013-8-17 18:14
不应该收得!!!以前没有政策管,现在已经明文规定不能收,可是有些小区还是乱收费
匿名  发表于 2013-8-18 18:13
哥们你把这个小区炒的这么火热啊,不过前几天去那里看房子,人家说开口费都给免了啊。。。。。不知道你从哪里听说的
匿名  发表于 2013-9-1 20:56
游客132269 发表于 2013-8-18 18:13
哥们你把这个小区炒的这么火热啊,不过前几天去那里看房子,人家说开口费都给免了啊。。。。。不知道你从哪 ...

开发商啊????请开发商给明确说法!!!!!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5-4 00: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