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匿名

[已答复] 请牛局长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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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5 07:27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待聘实际问题!
匿名  发表于 2013-10-5 18:16
      教育是事业,教师是职业。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也要享受应得到的职称待遇。
干了一辈子的高级活,享受了一辈子的低级工资。人死了,却带着遗憾,这就是悲哀·····
      落实好评聘政策,以人为本,就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
匿名  发表于 2013-10-5 18:24
待聘的人剩了这么些,那还年年再评?!
匿名  发表于 2013-10-5 18:24
解决待聘,流芳千古!
发表于 2013-10-5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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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10-5 20:54
回家吧,红薯
匿名  发表于 2013-10-6 19:48
解决教师待聘问题,努力实践党的群众路线!
匿名  发表于 2013-10-8 06:49
匿名  发表于 2013-10-8 12:49
遗留问题解决得好,流芳千古
匿名  发表于 2013-10-9 08:27
哪都有这些老九
匿名  发表于 2013-10-9 10:16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人为本,解决教师待聘问题!
匿名  发表于 2013-10-12 18:39
快了。谢谢!!!!
匿名  发表于 2013-10-13 10:25
又评里
匿名  发表于 2013-10-13 21:08
强烈关注
匿名  发表于 2013-10-14 14:06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4-15]  
鲁人社办发〔2013〕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不断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和中小学实际,修订了《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岗位设置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匿名  发表于 2013-10-14 14:07
各地、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岗位设置方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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