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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买卖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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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9-14 22:29 |阅读模式
各位领导;想买辆出租车跑营运,该怎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发表于 2013-9-18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你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编制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实行总量调控。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投放,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进行)出租车新增应由县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决定。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规定条 件的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三)有符合规定条 件的驾驶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取得经营许可后,有关价格事项由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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