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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县教育局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完成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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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9-16 21:21 |阅读模式
   请县教育局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尽快完成评聘,使此项工作尽早步入正轨,令老师们早日安心工作。
匿名  发表于 2013-9-18 13:36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评审办法里规定了评聘中级和高级职称必须要有一定的班主任任职年限,但没有规定必须考核成绩位居本单位前三分之二。考核只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前三分之二是什么档次啊?还不如教学成绩位于同年级同学科前二分之一科学,因为有可比性。
匿名  发表于 2013-9-18 14:11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二十年前就有了,想用的时候就用,不用的时候就扔一边去。
匿名  发表于 2013-9-18 19:52
知难而退是无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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