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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正确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改革措施,坚决遏制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11月23日《京华时报》) 两部委这次叫停"小产权房"十分必要,透过"坚决"二字,让人看到了有关部门信心很足,决心很大。但要真正叫停并非表态那么容易。 一是客观上,民众对"小产权房"有依恋。百姓也知道"小产权房"只是由乡镇政府确认的"乡产权房",并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购买"小产权房"产权没保障,但是,高昂的房价成了百姓不能承受之重,一般情况,"小产权房"房价仅相当于现有房地产市场房价的25%到30%,购买"小产权房"也是百姓对高房价的无奈应对。 二是地方经济利益难舍。近年来,打压"小产权房"政策不断,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政府部门基本上没有采取强有力的处罚手段,监管缺位致使"小产权房"迅速蔓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小产权房"不仅是村集体组织在撑腰,其背后都有一个有权势的靠山,乡镇政府从中有可观的收益,有的"小产权房"甚至就是乡镇政府张罗建的,并且曾经期盼有一天小产权能变成合法产权。 三是先建并已销售的如何处理?曾有媒体报道过,在北京郊区,几乎每个村庄都有村委会开发的小产权房,近郊的以公寓形式出现,远郊的多以别墅或四合院形式出现。在风声很紧时,乡镇政府甚至想办法,让小产权房改头换面出售,比如以租代售。那么,这次通知要坚决遏制的是"最近一些地方"出现的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那么前些年建的销售的"小产权房"咋办?能实行不同政策吗?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政府部门职责,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该项措施虽然未提及房地产调控,但却是对房地产行业影响最大的一个决策。专家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仍面临比较大的阻力。这个阻力就来自于基层政府。 同样,要真正叫停违法建设、违法销售"小产权房"问题,不光要有"坚决"态度,还必须要有坚决的措施去突破难题。一方面,国土和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痛下决心依法堵死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渠道,让基层政府再不敢打"小产权房"主意。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出口问题。地方政府要与中央调控决心"同心同德",把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做好做实,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降低地价与税费让利于民,让百姓"居者有其屋",为房价理性回归、小产权房退市提供市场动力。 在操作上,要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禁止,并确保不再有新的违建产生;同时对已建已售"小产权房"清理,还需要尽快制定更加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法规,更加明确的责任机制,兼顾各方利益,积极稳妥解决,从而杜绝坚决叫停而屡叫不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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