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第*实验小学2013——2014学年教职工考核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地考评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成绩,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四个系列考核。 1、教学人员系列。 2、教辅人员系列。 3、班主任系列。 4、干部系列。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1、教学人员系列的考核见《教学人员考核细则》 2、教辅人员系列的考核见《教辅人员考核细则》 3、班主任系列的考核见《班主任考核细则》 4、干部系列的考核参照上述办法 三、评优树先的几项规定 1、优秀种类包括: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各级综合优秀教师、综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各级学科优秀教师、“学科”优秀班主任,各级课改先进个人,考核优等。 2、若不同级荣誉同时分到我校,单纯的任课教师只能获得一项荣誉,不能重复;班主任最多获得两项——作为班主任可以获得一项荣誉,作为任课教师可以获得一项荣誉,但是综合优秀类(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不能重复,学科优秀类(包括学科优秀教师、学科优秀班主任、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不能重复,综合优秀班主任和“学科”优秀班主任不能重复,如果班主任按成绩既能选取优秀教师,又能选取优秀班主任时,必须选取优秀班主任。 若市以上荣誉晚于县级荣誉,则可以重复(已获得县级荣誉的可以按成绩再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本方案没有涉及到的其他荣誉,如和上述荣誉同时来到,则与上述荣誉同样对待,不能重复,如晚于上述荣誉,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3、综合优依据两个年度考核成绩之和选取,按荣誉由高到低顺序,综合优秀教师首先给语、数、英三科共拿出一名,按三科考核成绩选取,其余名额再按全体教学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选取,综合优秀班主任依据两个年度班主任考核成绩之和选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按上级规定产生,师德标兵依据考核成绩确定,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依据考核成绩,学科优秀教师依据考核中“绩”的得分确定,“学科”优秀班主任依据当年度班主任考核成绩确定,上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从领导干部中推荐产生。
4、学科优分配。(1)县学科优秀教师的名额分配:音、体、美由体卫艺单独发,按科及各科最高考核成绩循环分配,打破学年依次循环(如遇上级指定学科,按指定学科执行)。语文、数学、英语、非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与非统考科目四个系列按任教人数分配(代课教师不计人数),采取去尾法,舍出的指标按语文、数学、英语考核中“绩”的得分确定。从2013年起,各系列累计小数满一时则分一个名额。(2)不表彰综合优时,市学科优秀教师首先给语、数、英三科共拿出一名,其余名额再从全体任课教师中产生;表彰综合优时,市学科优秀教师名额从全体任课教师中产生。市学科优秀教师的选取按考核中“绩”的得分确定。 5、年度考核优的确定,语文、数学、英语、非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与非统考科目、音体美五个系列按人数比例分配优秀名额,采取去尾法,舍出的部分,教辅中如有特殊贡献的先给有特殊贡献者,如没有则按教学人员考核成绩依次往下选取。从2013年起,各系列累计小数满一时则分一个名额(不兼课教辅人员,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领导干部按上级文件规定确定名额。 6、确定综合优秀和考核优秀时,如果考核总成绩相同,就比较考核中“绩” 的大小确定;若“绩“得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下列得分高低:平均分得分、平均分第一次转化分、及格率得分、及格率第一次转化分、优秀率得分、优秀率第一次转化分、“能”得分。市学科优的选取依据考核中“绩”由高到低选取。选取县学科优、市学科优时若绩得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下列得分高低:平均分得分、平均分第一次转化分、及格率得分、及格率第一次转化分、优秀率得分、优秀率第一次转化分、能得分、考核总得分。 7、教两个班的语文、数学教师,在得不到荣誉的前提下,若第二学期另一个班的平均分与本级本科平均分的差不大于上学年第二学期另一个班的平均分与本级本科平均分的差,则给一个考核优。 8、所有打分去最高和最低各5%。 9、全年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取消评优资格。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年度所有优秀一票否决。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事故或重大影响的,本年度所有优秀一票否决。 10、减负增效,严禁让学生订课外辅导资料,如有违反,经查实取消当年评优树先资格。 11、如遇到方案规定之外的情况,学校根据上级精神研究解决办法;如方案遇与上级规定抵触的地方,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