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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东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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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3 16:15 |阅读模式
退休人员一年交2千多元医疗保险,是哪的规定。
匿名  发表于 2014-1-3 21:10
退休人员一年交2千多元医疗保险,是哪的规定。

发表于 2014-1-6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来信!
    按照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函[2012]52号)文件规定:“按灵活就业方式参加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周年,女满20周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周年的,2012年4月1日以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个人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一次性趸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趸缴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经申请可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继续缴费至达到最低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业务咨询电话:28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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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泰安的规定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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