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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集小桔灯牛校长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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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1 14:06 |阅读模式
县里通报了一批,小桔灯还敢顶风而上,真牛B。牛校长就是牛啊,连学校姓张的副校长都带头去上课、六年级级部主任这个坚强后盾确实了得。让人告了这么几次依然没事,自称上面有人罩着。玩大了不会连累上面的领导吧。牛B!

匿名  发表于 2014-1-14 15:42
匿名  发表于 2014-1-16 21:22
匿名  发表于 2014-1-17 10:54
终于有人坐不住了,你发这样的帖子,就越表示你心中有鬼,聪明人都知道你是谁,早晚要把你揪出来,傻逼
匿名  发表于 2014-1-17 15:59
孩子在这里上的挺好,并且,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有必要吗?是不是眼红厉害了?是不是没有安排你来上课就有意见啊?纯粹脑子有毛病。
匿名  发表于 2014-1-17 16:00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
通    知

各乡镇教办、县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监督监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3号)和《东平县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东教发[2011]8号)等规定,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严禁教师课上内容不讲,暗示学生放到辅导班去讲,诱使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内外房屋举办“提高班”、“辅导班”、“实验班”等并收取费用。
4、严禁学校、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办班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或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从事家教而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有偿补习活动。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暑期违规办班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对责任教师和问题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各单位、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严格要求,严肃纪律,禁止出现在职教师暑期有偿办班补课行为。要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分工领导主抓的职责体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追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有效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县教育局将组成专门检查组,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教育局举报电话:2830160,举报信箱:dpjyhfb@163.com,各单位同样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发表于 2014-1-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ni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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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8 12:03
游客594531 发表于 2014-1-17 15:59
孩子在这里上的挺好,并且,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有必要吗?是不是眼红厉害了?是不是没有安排你来上课就 ...

安排上课,而不是聘请上课,牛校长真牛,都会安排人员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1-28 08:24
匿名  发表于 2014-1-3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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