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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敬老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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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2-20 10:44 |阅读模式
请问民政局领导,我个人想办个敬老院,请问有什么政策支持吗?谢谢!
匿名  发表于 2014-2-20 10:45
发表于 2014-2-2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县以农村五保供养为主的乡镇敬老院有14处,主要是由乡镇政府投资兴办,属于社会福利机构。鼓励集体、社会团体、个人等以多种形式捐助敬老院建设。
       自2013年起,我县为解决农村空巢、独居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互助养老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东平县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励社会各方力量出资资助或兴办农村幸福院。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为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床位不低于20张,生活、娱乐、健身等设施齐全。对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按床位20张、30张以上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5万元、10万元。县乡财政对农村幸福院运行中的水、电、取暖等公共费用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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