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425|回复: 3

[已答复] 节约用水办

[复制链接]
匿名  发表于 2014-3-25 15:09 |阅读模式
节约用水超出计划按2-5倍罚款是谁制定的?有什么法律依据?用水计划每户是多少?不要告诉大家公用事业局说了就是规矩了!
发表于 2014-3-26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网民您好,县城区节水办每年年底下达城区用水计划,根据《山东省节水办法》【省政府160号令】、东平县人民政府令第16号《东平县城区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五章第十五条规定,凡超出计划用水的按现行水价2-5倍加收超计划加价水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1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要顶,楼主的头像还是不错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4-4-12 01:16
严重关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东平信息港 (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36号)违法不良信息投诉电话:2822003 (邮箱jb@sddp.net) )

GMT+8, 2024-4-28 07: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Designed by sddp.net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