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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提供线索,以便我们更好的做好低保工作。
看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县民政局立即会同接山镇民政办到接山一中和许芳家中进行了调查走访。调查情况如下:
许芳(化名)家住接山镇黄徐村,本帖所说的8口人的大家庭实际为三个户主三个家庭,户籍情况分别为:爷爷奶奶一个户口本,其父亲、弟弟和她一个户口本,其二姑一家户籍在张徐村。其二姑一家已于2011年10月在张徐村享受低保待遇;其爷爷现种植耕地9亩(自家6.5亩,二女儿2.5亩),平时走村串乡收购废品,除上述一子一女外,还有三女,大女儿嫁在后口头,丈夫在青岛为包工头;三女儿自小送给亲戚抚养;四女儿嫁在本村,与丈夫常年在山西打工。爷爷奶奶因种植收入、子女赡养费(按照相关规定子女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其大女儿四女儿皆有赡养能力,应计算其赡养费)收入、收废品收入等累计超出低保标准(年家庭人均2200元)未进入民主评议程序,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现许芳父亲(无残疾证)与二姑夫一起跟随其大姑父在青岛打工,其二姑在娘家居住。
2014年1月16日,接山镇黄徐村按照全县城乡低保集中整治重新审核工作要求,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共27人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了民主评议,许芳一家3口以24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了民主评议,次日,黄徐村委在村委院大门西侧墙上公开栏红纸公示了民主评议结果(我们去时公示榜虽已破损,但尚有许芳父亲的名字),但因部分群众需提交的申办材料尚不齐全等原因未报送到接山镇低保办,我局已责成接山镇低保办督促黄徐村委抓紧报送申办材料,落实其低保待遇。
2012年以来,除做好正常动态管理外,我县先后开展了四次大规模城乡低保集中清理整顿活动,一批影响低保公平公正的问题得到有力解决。特别是去年底到今年初开展的全县城乡低保集中整治重新审核工作,为近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效果最佳的一次集中整治活动,共有5315人因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和民主评议未通过等原因退出了低保,有2976人按程序纳入了保障范围。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重新审核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县级民政部门在低保工作中抽查、审批、监督和指导的职责,乡镇(街道)在低保申请受理、调查核实的主体责任,村居在低保申办调查中的协助责任;进一步明确低保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进一步规范了申办低保必须进行的6步程序,即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财政发放低保金;在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富人保、关系保等方面效果明显,全力保障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公开。
实行了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原则上要求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能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特别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严格实行备案制度并单独登记,并列为县局抽查的必查对象。
细化了民主评议制度,严格规定了参与人数、人员构成、通过比例、评议程序等,确保了低保该不该享受由群众说了算,有效避免了个别“村干部说了算”等问题,同时有效促进了低保的公示,解决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实行档案标准化,统一规定新增低保档案必备内容(申请书、承诺书、审批表,民主评议档案资料,公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收入证明、丧失劳动能力的有效证明,其他下岗失业、残疾、在校、病历等)、装订顺序及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月报、季查、年复核制度、低保申请承诺制度、低保对象主动报告制度和部门配合定期核对困难家庭经济信息,根据动态管理要求每月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对象进行审批和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停发保障待遇,以上措施有效杜绝了骗保错保漏保行为的发生;
通过公开并畅通热线电话、广泛收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低保信访信息,严格执行咨询、申办、举报三类信访事件限期答复制度,严格落实举报必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对违规办理低保、失职渎职、贪污侵占低保资金的工作人员的惩处力度,以及对骗保错保的处罚力度,2012年以来,全县共追缴处罚骗保资金近140余万元。
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县民政局有信心和决心将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实的越来越好。
附黄徐村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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