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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师可在多校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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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2 10:01 |阅读模式
山东素质教育新方案:教师可在多校上课2014年04月02日 07:28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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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素质教育新方案:教师可在多校上课

我省出台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中小学学生指导中心建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早报讯 课业负担监测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市,教育局长将被省教育厅约谈。昨天,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标是经过3到5年的努力,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

向学生传授生活技能

“高分低能”是很多人对大学生、高中生的评价,这种情况的出现缘于学生在家庭中被娇惯,以及社会对学习成绩的过度关注,《方案》提出我省将全面推进中小学学生指导中心建设,学生指导中心负责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友、心理、活动、实践、发展等各方面的服务和指导,这意味着今后学校不仅要教知识,也要向学生传授生活技能。

《方案》表示,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山东省学校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改革德育课程内容、教学模式和评价办法,探索以主题性实践活动方式开展教学,德育考核评价结果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

优化义务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探索课程整合。适当降低普通高中学生必修课程的学分要求,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例。倡导为不同学习水平的学生提供不同难度的必修课程。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给学生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全面实施中小学“选课走班”教学,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设立自主学习课程,为富有特长、学习卓越的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

教师可在多校上课

《方案》表示要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改革。文件首次提出,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这意味着将来教师可以同时给多所学校上课。支持教师向农村中小学流动,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和竞聘高级教师岗位时,须有近5年内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全面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确保教师足额配备。落实5%的教师机动编制政策,加强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推动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研究制定到农村交流教师的津贴标准。探索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制度。

日常考试不打分

考试是日常教学的指挥棒,要推进素质教育,评价招生制度改革必须先行。《方案》提出要改革日常考试评价制度,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推广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名次。改革学生学业成就评价制度,将学生日常学习和选修课程评价纳入学业质量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

探索学科学业成就分类评价制度,完善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和等级表达两类。研究制定考核指导意见,加强非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评价考核。

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社会参与监督”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根据国家高考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要求,结合山东实际,2014年出台山东省高考改革方案,充分发挥高考招生改革对素质教育的积极引导作用。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中小学教学、评价、分析与反馈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公报。

建立中小学生身体素质监测评价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体质档案,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落实,切实保护学生视力,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监测学生课业负担根据《方案》,将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违背教育规律、加重学生负担的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对全省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市,约谈该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推动各市对所辖县(市、区)实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

积极推动《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从法制层面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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