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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交通管理大队,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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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6 10:11 |阅读模式
4月5日下午5:00,我去新华书店购书,到了之后想把车停在电影院前面的广场上,发现已经被新华书店的棚子占用,由于来购书的人很多,车已经占满了路两旁,想找个停车的位置实在难,就放在了电影院前的东山路上,买一本书用了10分钟,出来一看,车上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其他车辆上也贴了,这不是胡闹吗?作为交通管理大队你不制止新华书店占用公共地方使车主没有停车的地方,而去罚实在找不到停车位而不得不将车停到路边的车主,这就是交通管理大队的职责吗?!强烈建议将4月5号下午电影院前张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作废!
匿名  发表于 2014-4-6 10:11
赞!
匿名  发表于 2014-4-6 10:12
顶起来!
匿名  发表于 2014-4-6 20:26
新华书店到处都在干非法的事
发表于 2014-4-6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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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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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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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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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停车区吗?有警示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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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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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8 00:54
匿名  发表于 2014-4-8 00:54
发表于 2014-4-1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您违法停车事实存在。我们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积极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和停车秩序,这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西山路是我县城区主干道,儒原城市广场路段交通繁忙,因车辆乱停乱放经常造成该路段拥堵,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一辆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上,进入商场购物10分钟,我们设想一下会影响到多少车辆正常通行。只有大家都来维护交通秩序,才能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欢迎您随时到交管大队交管科查看您的违章停车照片。联系电话:28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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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11 11:22
希望交警同志们上街看看那些满街飞驰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吧?不能光等着出事啊
匿名  发表于 2014-4-11 15:09
我头几天在百货大楼也贴条了! 其实我是停在路边线里面的,这里应该不影响交通吧,也没什么警示标志,哎!100元不值,不如捐给特困人群呢?最后说一句:百货大楼门口三轮车都快到路中央了,怎么不治理下呢?你要是罚他100元,或者拖车,看看有效吗?
匿名  发表于 2014-4-11 15:16
本身就是交警部门钻了空子,话说百货大楼拥堵,谁乱停车了,大多数车都是停在线里面的,怎么不治理下拉活的三轮和烤羊肉串的呢?贴条的目的其实很明确为部门和自己创收而已。说什么创造畅通的交通环境,鬼才会信!      怎么不治理下拉活的三轮和烤羊肉串的呢? 是不是他们是无赖和不要命的主,带着刀可怕吧!!!!谁当场执法都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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