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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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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11 12:03 |阅读模式
多年来,东山路东、东平镇及周围居民的电费一直按0、65元/千瓦时收取,与《今日东平》1826期”阳光物价,民生之上”不符,请查处。
发表于 2014-4-11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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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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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反映电价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有关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按产权归属确定。目前,我县供电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产权分界点在户外计量表处,由供电企业直接管理抄表到户的,供电价格执行政府定价。二是产权分界点在小区变压器接点处计量的,供电企业抄表到小区总表,然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各用户的电费,变压器及其下端线路损耗由各用户据实分摊,其用电价格要根据电损大小而定。
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电话:282230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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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08:14
为什么不能抄表到户,电损还不是说多少是多少,叫我我也是知己想定多少定多少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23:17
何为形式主义,何为官僚主义?反映的问题你们要查,要制止。接接地气吧!
匿名  发表于 2014-4-16 07:45

东山水岸为什么不能抄表到户,电损还不是说多少是多少,叫我我也是知己想定多少定多少
匿名  发表于 2014-4-17 07:59
明白了,电工可以灵活调整电的价格,与物价局无关。你们太负责任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4-17 09:34
物业也可以随便调整水费电费价格,一切皆与物价局无关。弱弱的问一句,有有关部门管吗?
匿名  发表于 2014-4-17 15:35
麻纺厂家属院的电费0.7元一度,水费3袁一方,每两个月还要加5方的损耗,太坑人啦。
匿名  发表于 2014-4-17 17:08
物价局,是不是只管价格的公布,不管价格的执行和监督。
匿名  发表于 2014-4-18 12:24
祥和佳苑为什么不能抄表到户,电损还不是说多少是多少,叫我我也是知己想定多少定多少
匿名  发表于 2014-4-24 22:53
物价局,说话啊
匿名  发表于 2014-4-25 14:35
政策是有,但物业执行吗?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匿名  发表于 2015-1-1 18:56
物业乱收费谁来管他呢
匿名  发表于 2015-1-1 18:56
物业乱收费谁来管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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