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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答复] 评上职称十多年 相关待遇成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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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6 13:51 |阅读模式

评上职称十多年 相关待遇成空谈 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已出台规定,要求贯彻教师“评聘合一”政策,即评选上相应职称,则应兑现待遇。但在我县“评上职称十多年,相关待遇成空谈 职称已是高级(或一级),待遇仍为一级(二级)。  评聘分离造就多少“伪高级”?评聘分离政策实施后,造就了一大批的职称“伪高级”。“虽然我们有泰安市人社局颁发的认证证书,但在登记情况时却只能填‘一级教师’或二级”。  2013年上级要求填写的《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小学校)》。在岗位等级一栏,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未实现职称和待遇挂钩的高级教师,一律填写一级教师。“劳资信息一项上还要填月平均工资,要是填了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工资就对不起来。所以才通知我们统一造假,全部填一级或二级教师。”    老师们,从网络上了解到,在2010年4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一位副厅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几年来,国家推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紧密结合的职称评聘制度,我省已按要求于2009年全面实施。”原来,自己从2009年到现在,一直被不合理的“土政策”束缚着。教师们不禁问:“既然‘评聘合一’的政策已经于2009年全面实施,缘何东平县依旧不予实行?为什么没有任何文件下发?为什么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   “不知道时无事,知道了不能再无视”。 东平县待聘教师

发表于 2014-5-6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
    教师待遇问题不属我局业务范围,建议咨询县人社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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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7 10:38
进来看看
匿名  发表于 2014-5-8 15:11
社保局职称科太黑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5-10 19:06
基本上平一个下一个
匿名  发表于 2014-5-10 19:12
没有了评,聘还有希望吗?任资资格占十分,广大教师还聘不聘,还干不干?领导人可不要只捡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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