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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1-15 12:11:16
迟迟得不到落实,莘县大张家镇多位小学老师职称“伪高级”——
评上职称十多年 相关待遇成空谈
2014-01-11 作者: 鲍青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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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基层访民情
□核心提示 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已出台规定,要求贯彻教师“评聘合一”政策,即评选上相应职称,则应兑现待遇。但在莘县实行的是:教师职称与待遇的“投票挂钩”制。目前,在大张家镇有约40位小学教师的职称是“伪高级”,有的甚至长达10多年享受不到高级职称待遇。今年已57岁的史国华说,能不能在退休前,争取到待遇和职称挂钩,是他目前最大的心愿。
□ 本报记者 鲍青
“评上职称十多年,相关待遇成空谈”。近日,莘县大张家镇多位一线小学教师致电本报编辑部,反映多年前已评选上“高级”职称的教师,却总是享受不到相应待遇问题。“我们评选高级职称10多年,可待遇还是按照一级教师给发放。”后来教师们获悉,2009年山东省教育厅早已出台相应规定,要求贯彻教师“评聘合一”政策,即评选上相应职称,则应兑现待遇。而不知何故,莘县有关部门却屡屡不落实上级政策,致使这些老师多年来待遇悬空,心生芥蒂。
2013年12月26日,记者乘车来到聊城莘县大张家镇,对其中10多位小学老师进行了采访。
职称已是高级,待遇仍为一级
大张家镇的史国华(化名)今年57岁有余,再有3年光景便要退休。2002年,时年46岁的史国华因教学成绩优秀,各项条件符合标准而被评选为小学高级教师。可令其郁闷的是,一晃11年过去了,他却一直无法享受高级教师的相应待遇。史国华说:“其实评上评不上都一样,全是‘伪高级’。”像他这般为杏坛事业奉献半生的人,在全莘县并不在少数。能不能在退休前争取到待遇和职称挂钩,是他们目前最大的心愿。
刘家良(化名)亦是一位有着近30年教龄的资深小学教师。8年前,他经过相应考核,获评为小学高级教师。但8年时间里,他始终未享受过相应的待遇。“高级教师每月能比一级教师多拿400元工资,一年就多将近5000元。”5000元的年差额,在一些人眼里也许数目并不大,但对于在农村基层教学的刘家良他们来说却意义非凡。“我有两个孩子上大学,每年的学费、生活费是巨大负担。这近5000块钱太重要了。”为了凑齐他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寒暑假期间刘家良会上济南打些零工。“暑假两个月打工挣6000块,刚好够两个孩子的学费。”说起这些,刘家良一肚子心酸。
与上述两位教师情况相仿,整个大张家镇约有40人。其中“年轻的近40岁,年龄大的近60岁。”特别是老同志,内心的纠结和挣扎最为明显。“为教学工作奉献了整个青春,到头来该享受的待遇却享受不到。想起这些,心里真苦。”
而造成这些老师职称“伪高级”的缘故,在于“评聘合一”的政策在莘县并未得到执行。所谓“评聘合一”,即评上职称后,就要兑现相应待遇。而莘县实行的是教师职称与待遇的“投票挂钩”制。
评聘分离造就多少“伪高级”?
据老师们介绍,评聘分离政策实施后,造就了一大批的职称“伪高级”。“虽然我们有聊城市人社局颁发的认证证书,但在登记情况时却只能填‘一级教师’”。
教师们所说的“登记”,即是2013年上级要求填写的《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小学校)》。在岗位等级一栏,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未实现职称和待遇挂钩的高级教师,一律填写一级教师。史国华解释道:“劳资信息一项上还要填月平均工资,要是填了高级教师,工资就对不起来。所以才通知我们统一造假,全部填一级教师。”
据老师们介绍,每三年一次,大张家镇联校会将所有评上高级职称但工资未兑现的教师,悉数召集在镇里开会,投票表决评选“职称与工资”挂钩的名单。“三年一次,最近的一次是2012年。到底多少人能挂钩?这取决于县里分配给镇里的指标。有时3年5个指标,有时3年有8个。”每一次评比,对老师们都是一次苦熬苦等的考验。“每到这时,就有人托人找关系,热闹得不得了。”然而决定评聘能否顺利挂钩的关键因素,还是一些理论成果和证书的多寡。“对于年纪大的老师来说,获得教学成果证书的难度越来越大,被评选上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而一旦在退休前无法实现职称和待遇挂钩,那么也只能以一级教师的待遇退休了。
努力维权亦无结果
大张家镇的老师们,从网络上了解到,在2010年4月12日,山东省教育厅一位副厅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几年来,国家推行职称评审与岗位设置紧密结合的职称评聘制度,我省已按要求于2009年全面实施。”原来,自己从2009年到现在,一直被不合理的“土政策”束缚着。教师们不禁问:“既然‘评聘合一’的政策已经于2009年全面实施,缘何莘县依旧不予实行?为什么没有任何文件下发?为什么没有任何人通知我们?”
“不知道时无事,知道了不能再无视”的教师们,曾集体到莘县教育局和信访局上访。但在联校领导的干涉和劝阻下,大多数老师还是回到了工作岗位上。“教书育人是第一要务,也不能因为我们自己的待遇问题,耽搁了孩子的教育大事。”正因如此,两次上访下来,教师们的收获乏善可陈。
2013年12月27日、30日,记者致电负责教师待遇工作的莘县教育局(电话为:0635-7310416)。可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接听人员表示两科室共同办公,相关科室人员外出不在,回来后即回复记者电话。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为止,也未接到该教育局相关科室的任何回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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